為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具體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復試工作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突出對考生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意識和道德誠信等方面的客觀考核評價。
一、復試組織管理
1.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復試及錄取的具體組織工作由電科院研究生辦負責,監督工作由中國電科紀檢監察組負責。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分別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復試及錄取的具體工作,同時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部門,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
3.復試的時間、地點以及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確定。其中復試啟動時間為5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各培養單位通知。復試方式由各培養單位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具體方式如下:
各培養單位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實施方案”須提前在各單位網站或通過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開發布。
4.疫情防控期間,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組織復試時,應嚴格按照當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采取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的防止人員聚集,確保復試考生和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
二、復試準備工作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組織復試專家的遴選、培訓工作,對參與復試錄取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并實行相關回避制度。
2.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在復試前對擬準予復試考生的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應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如實提供:
①初試準考證、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②應屆考生提交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及學位證入學時補驗);往屆考生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③已獲得的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④加蓋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⑤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證明、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復試小組評定面試成績時參考。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培養單位資格審查小組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并由審查人簽字確認,電科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體檢。所有待錄取考生均須參加由培養單位組織的體檢,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有關體檢要求,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5.政審。各培養單位按照本單位的相關流程,組織完成考生的政審工作。
三、復試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的考生。
2.復試分數線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A類合格分數線。各培養單位根據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結合初試情況,確定本單位相應的復試分數線。復試分數線按照招生目錄專業劃定,符合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名單。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錄取人數與復試人數的比例一般為1:1.2。
四、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兩個方面。專業素質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方面的內容。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本專業及專業外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誠信狀況,意志品質等。
五、調劑復試
1.調劑原則
(1)達到國家線A類線及以上。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擬調劑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調劑(密碼學專業可適當接收數學專業的調劑)。
(3)報考類別為學術型或全日制專業型碩士且與我院對應專業初試統考科目(201英語一、301數學一)一致。
(4)調劑考生入學后與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學費、住宿費全免,另有各類補貼及福利。
2.調劑名額
2020年研究生調劑工作均放在各培養單位,調劑名額和調劑復試流程請詳細咨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3.調劑流程
(1)在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之前,考生將以下所有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送郵件到指定郵箱tiaojicetc@163.com),郵件標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擬調劑培養單位+初試總分+本科院校+本科專業,如:張三+調劑電科院+3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電子通信工程。提供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申請材料清單:
①電子科學研究院碩士生申請調劑報名表;
②考生簡歷及個人自述(自述包括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相關專業曾經做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去向目標等,不超過1000字);
③初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④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⑤已獲的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
⑥加蓋有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⑦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證明、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材料③-⑦均需核驗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2)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報名調劑中國電子科技集團電子科學研究院(83000)。
(3)我院將于36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調劑。
(4)我院同意接收后,考生應于24小時內,重新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同意到我院參加復試。
(5)調劑完成。請考生及時關注我院發布的復試錄取辦法、各培養單位復試錄取方案以及參加復試的人員名單,按要求參加復試。
六、錄取
1.所有擬錄取的碩士生均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2.各培養單位結合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考生綜合成績、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3.出現如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未參加復試者;
(2)復試成績低于培養單位確定的該專業最低分數要求(是否設成績合格線由培養單位自行確定);
(3)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4)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
(5)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實守信情況考核不合格者;
(6)政審不合格者;
(7)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
4.擬錄取名單將在互聯網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5.電科院研究生辦將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北京市研招辦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七、監察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完善對本單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規事件。
2.實行復議制度。各培養單位須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必要時提交電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3.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復試及錄取有關的工作。對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對于符合我單位錄取要求的考生,除支邊、支教考生以外,不再保留入學資格。
5.咨詢聯系及監督舉報電話
電科院研究生辦聯系電話:010-68893601 xwcetc@163.com
中國電科研招專用監督舉報電話:010- 68200868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